母憂自殺後23歲子乏人照顧決「帶佢一齊走」 安眠藥加湯後充電綫勒斃子認誤殺候判
發布時間: 2020/10/16 12:42
最後更新: 2020/10/16 17:04
精神錯亂的57歲婦人萌自殺念頭,惟因擔心死後23歲兒子乏人照顧,遂決定「帶佢一齊走」,先將混有20粒安眠藥的湯給兒子飲用,待兒子昏睡後以充電綫勒其頸致死,歷時逾半小時。婦人再服用高粱酒配老鼠藥圖自殺,其後屋邨管理員發現她在電梯大堂步履不穩,婦人表示與兒子服下老鼠藥而揭發事件。涉案婦人今(16日)於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,但承認誤殺罪,法官先索取精神及感化官報告後才判刑。
被告趙麗霞(57歲),案發時任職校工。被告原被控謀殺罪,控罪指她於2019年2月22日,在香港非法殺害黎裕帆。被告否認謀殺罪,但承認誤殺罪,基於精神失常可減免罪責,獲控方接納。
控方指被告代表律師於今年2月去信律政司,指基於精神科報告,要求控方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,因精神失常可獲減免罪責,控方最終於今年7月接納有關建議。
代表律師指被告已被還押至今18個月,相等於服刑2年3個月,法官可考慮判處醫院令、感化或監禁,惟要求法官先索取精神及感化官報告後始判刑。法官同意先索取有關報告,被告還押至10月30日判刑。
案情指,被告與死者居於將軍澳善明邨一單位,去年2月23日晚上約10時許,大廈管理員發現被告坐電梯大堂步履不穩。救護員到場後最初懷疑被告有毒癮,而身上亦沒有任何酒味。被告於救護車上表示與兒子於日前在家曾服食老鼠藥,救護員遂要求增援。
被告於將軍澳醫院內向警方表示,她因屋內有鼠患,遂從內地購買了老鼠藥,於前晚(22日)因不開心而服食老鼠及喝下半樽高粱酒,她指兒子要求服食,她才將部份老鼠藥給予兒子。被告稱事後曾嘔吐及暈眩,她看見兒子入睡後便離開單位,及後暈倒。
醫生其後建議警方先向精神科醫生索取意見後再會見被告,至同月24日,被告與警方進行會面。她指兒子任職散工,月入2,000至4,000元,財務上不能支持自己,故決定「帶兒子一齊走」。警誡下,被告稱將安眠藥混入湯後給兒子,兒子喝後入睡,她遂以充電綫勒其頸致沒有反應。被告其後則服食老鼠藥企圖自殺,她表示不欲兒子獨自離開。
精神科醫生於同月25日與被告會面,被告透露任職校工,有嚴重抑鬱及自殺傾向。被告表示最初只想自殺,並不打算自殺死兒子,但因擔心自己死後兒子乏人照顧。她遂於湯內加入20粒安眠藥,待其昏睡後以充電綫勒其頸,直至兒子面部變黑,歷時逾半小時。被告稱自己服食10粒安眠藥及高粱酒,之後並不知為何會身在醫院。
被告稱兒子有一名女友,她只見面一次。惟女友指與死者於2018年開始交往,她形容死者為人樂觀,但她從沒有見過被告。
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血液內含有安眠藥成份,胃部亦有少量酒精,死因為頸部受壓。精神科醫生指,被告犯案時患嚴重抑鬱,有妄想症障礙及精神錯亂,犯案時受影響致失去判斷力,符合以精神失常減免罪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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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